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

31:2009-03-02 | “死囚”家书

2009-03-02 | “死囚”家书

 
标签: 死囚  福州  高层  爆炸案  纪委 
  本文下面所提及“福清纪委爆炸案”几乎在我写作它们之时就认定这篇文章将会被迅速从网端删除,这个思想不是绝无来由。一个时期以来,但凡网端出现相关关键词就总会被全文删除。也有网管善意提醒“接有关方面通知,凡涉及‘福清’一案文字均予以删除。”不许网络谈论,以至不许“案犯”其家属上 访并对其实施围追堵截,恶毒威逼,直至限制其家属为亲人的自由奔走呼号的权利,结果,福清案件成为中国目前最大的久拖不办,并将“嫌疑人”长期羁押囹圄的法制灾难案例一经典!
  何以一个地方上诸侯级头头就可以把持全国的网络舆论平台?何以司法界于案中就变成小媳妇上轿,扭扭捏捏,却又时时拿出行政领导的威言做警告“福清一案,要办成铁案、死案。”一个时期以来,福建省因此已经成为中国法制重灾之区!(看到此,你急,你就删吧!)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门前发生邮件炸弹爆炸并致死一人。事件当日,和所有的福清人同样在为此事感到震惊和惊悸的26岁公司职员吴昌龙,其时也在与同事谈论此事。那情形大约同样于我们谈论街头撞车事故,民工跳楼讨薪的“热闹”,一样“引人入胜”。然而就在爆炸发生一月零三天后的7月27日……
  这一天晚上,吴昌龙照例驱车前往这座城市的另一边去接已经恋爱近三年,三个月后的“国庆黄金假日”就要与己互结连理的女友回家。而就在车过城关收费站时,忽然有人敲打车窗,吴昌龙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打开车门,瞬间,几个人就一拥而上……据吴昌龙后来在“一个‘死囚’的血泪控诉”里描述道——他感到有手枪抵着腰部,立刻有人给他套上了黑色头套。在黑暗中,他听到有人对他呵斥:老实点,动就要你命……
  两个月后,《福建日报》等刊物开始连篇累牍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胜利侦破”“案犯俯首就擒”,接下来凡办案人员立功受奖,弹冠相庆,并且组织专程赴武夷山集体旅游,以示表彰。
  而就在这天下的另一边呢?吴昌龙的女友在长达数年里为自己的未婚夫洗刷冤情而奔波,直到最终绝望而去国他乡到了美国,并且发誓此生再也不想回到这片给她带来太多痛苦和失望的故土,此为后话,放下不表。却说吴昌龙被绑架后,在完全不知情下,于严刑逼供中痛苦难耐,屈打成招,被迫亲手在公安事先写好的满篇自相矛盾的笔录纸上留下了叫吴昌龙自己后悔终生的笔迹和指印。
  更令人发指的是:2005年12月31日,经福建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按:2004年12月31日福州中院无理宣判吴昌龙死刑),发回重审后,福州中院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已经惨遭酷刑,遍体鳞伤的吴昌龙仍旧宣布维持原判之“死刑缓期两年”决定。
  福清纪委爆炸案事发已经七年,前办案之司法公安人员有已退休去职的,有已升迁提拔的,各自也都飞黄腾达,更有当事官员竟然在执法吴昌龙期间自身不保,后也纷纷身陷囹圄,举凡如_
  林孜——爆炸案专案组组长,福清市公安局局长。因涉黑于2003年被叛16年徒刑。该人为直接指使实施对吴昌龙等人实施刑讯逼供者。
  宋立诚——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因贪污被判16年。作为省级高层曾对福清爆炸案指示“要办成有罪”(此又一中国特色)。
  陈聪——福州市检察长,作为省级高层,竟然直接当面威胁吴昌龙叫他承认先前严刑下所做口供,如此可给予吴昌龙“已坐多久判多久”优待,否则推翻严判。
  天哪,看看看,这是何等魑魅魍魉人世!可怜见地吴昌龙啊,你算是有生难逃了。
  写至此,我亦悲叹那些不畏强权敢于揭露真相的新华社记者却因此事的报道而被逼离闵;我亦悲叹为自己的同胞弟弟之生身自由舍弃产业,上下求索七年,以求平冤的吴昌龙胞姐吴女士其光明何在;我也悲叹中国的网络文字狱竟然演绎倒退至中世纪水平;我更悲叹其中共高干王毅,在日大使期间亲自过问并转信司法口,却被一句“外交干预司法不妥”而婉拒(吴昌龙为华侨家属,王毅故此“干预”)……
  本文首次公开此刻尚在狱中的吴昌龙于上月10日所写家书两封(影印件):一给父母,二给两位姐姐。[此信的传递途径见谅不告]
  余话不说,请看正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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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岁小女孩儿为什么要拍警察 2008-08-01
 □ 当我面对以命赴死的女人时…… 2008-07-04 □ 天有多高,皇上有多远2008-11-20
 □ 福清不“浮清”,天理何在?[视频] 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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