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录制于去年(2009)11月的一场演讲,演讲内容是“谈由严晓玲案引发的网民诬告陷害案”,演讲人是该案代理律师之一刘晓原。原本作为历史就此收藏这段录像在我的机器里也就算达到目的,却不曾料想的是,这个历史并未结束,它尚不愿被人就此收藏。如何这样认为呢?
由于严晓玲案引发的所谓“三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审理的过程已经走过三步——
第一步:2009年10月15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
第二步:2009年10月16日,马尾区人民法院收此案进入审理阶段,此间各辩护律师先后到贵院递交授权委托书,并查阅案卷,准备开庭;
第三步:2009年11月11日,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本片所录内容是基于刘晓原律师11月21日在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公民转型论坛上的专题演讲,距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刚过去10天。由于此案在国内影响巨大,其所涉及话题又是众所关注的网络言论是是非非,往深远里看,它的意义更在于对中国现行法律中关于言论自由的尺度界定与司法改革进步的问题。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此案审理之第四步却迟迟不见迈出,以至到今天,2010年的第一天止,该案之审理已经严重超期达两个月整。此间,分别有李方平律师(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姜运福律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吴志榕律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金光鸿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林洪楠律师(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联名或单独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但至今未见答复。
作为一个具有善良愿望却不甚懂法的我来讲,福建地面近些年来发生的大量司法行政知法犯法、执法不公,以至更多发生在公安司法系统办案过程中刑讯逼供、听不得异议,见不得批评,唯“上级命令”视如泰山,知错不改,强制错误执法的恶迹屡屡发生,以至被网民命以司法灾难大省之“美誉”。因此,就我在福建地面司法实践之所学,胜过我去大学进修法律。而这两门法律课程要说科目的话,大抵不外乎其一“如何合理违法”,二:“社会法制中的人治秘籍”。
“三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超审限,超羁押正在以分分秒秒计时,拖延一秒,罪加一等,敬请自重!
刘晓原演讲分四段,全部在此http://24hour.blogbus.com/logs/55970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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