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5日星期六

69:笔供纸上的疑云(11)

福清市纪委邮件爆炸揭出吴昌龙等人疑似案犯警方突审两月告破一审判吴死刑遂正式宣告案破后因证据不足驳回从此涉案人羁押看守所八年不决死刑犯胞姐吴华英走上上访路屡屡遭捕直至深陷囹圄如今看守所内姐弟终有一逢
<--//------------------------- 以上百字每日分割线 ----------------------------->

  2008年7月,我曾在博文《刑警队的笔供纸后面发生了什么?》里隐名埋姓地公示过一张笔供纸扫描图。在那上面我隐去了涉案人的真名,因为说起笔供纸后的案子绝非一篇文章可以说清,故简化,只谈笔迹。今天再提,我则可实实在在地说出案件的内幕,包括笔供纸签字人的姓名“陈科云”的悲剧。
  之所以现在可以实说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福建网友游精佑、吴华英、范燕琼三人因言获罪一案已经为国人尽知,而那案件背后所藏深处的正是本文所提笔供纸事件相关的“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游精佑和吴华英是为吴的弟弟在“6.24爆炸案”中所受冤屈打抱不平而得罪了某些领导。如今已不是当年那样提“福清”色变,没有哪家媒体敢于谈及。现在则已有南方报系以及江苏卫视、四川卫视等多家媒体正公开介入对案件的披露及批评质疑。这对福州地面司法公安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而灾难的形成、发展和再次东窗事发并非是由什么高手幕后操盘,案件的被明朗化恰是福州地方司法公安自爆自丑,自揭弊门的结果,当然也是咎由自取了!
  简单讲陈科云是福清中福公司经理,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2000年12月,中共福清市纪委根据福清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会计陈奋真的举报,对时任该公司经理的被告人陈科云私分公款等问题立案查处,并于2001年5月决定给予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科云不服处分决定而产生怨恨。”并授意司机吴昌龙密谋对福清市纪委实施爆炸行动。
  问题就出来了,上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2006榕刑初字第67号)中所指中共福清市纪委下发的给予陈科云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是2001年5月20日发出,而首次由中共福清市外经贸委员会将该处分决定送达陈科云手中的时间是2001年6月4日下午3时35分[见下图一]。也就是说:处分通知书在6月4日送达陈科云之前的5月里,陈科云就已经未卜先知地对福清市纪委产生了强烈的报复情绪,并且于“2001年5月……陈科云授意,被告人吴昌龙以炸鱼为名”开始了实施爆炸前的准备活动。(以上引用自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非正义者,必然利令智昏,福州司法公安长期以来遵循着一条“唯领导意志至高”的执法原则。也只有他们可以制造出如上极其荒谬的弱智判决。一旦形成文字,千古难改。这也是上天旨意为蒙冤人提供的戳穿骗局的利器。
  再回过来说笔供纸的事情吧。既然是凭空捏造案情,当然是无法获取证据了,为此福州公安不得不采取严刑拷打措施,以期获取与他们凭空杜撰的口供相吻合的所谓口供。有幸的是上帝再此眷顾陈科云,本文所展示的系列笔供纸扫描件,其字迹清晰地为我们提供和印证了此间幕后所发生罪恶勾当的证据。相信您可以清楚从四图中各个不一样的签名笔迹看出端倪。[从下图二开始]
<--//------------------------------ 结论分割线 ------------------------------->
  “福清纪委爆炸案”涉案人员被长期羁押不能做决,是作为福州政法八年来最大丑闻,业已被社会广泛关注。其间办案人员两人(一人是副局长)因涉黑被判15年徒刑在押。其他人事更替亦是频仍。然而不论窗外春秋轮回如何,蒙冤之人被无辜关押却是不变事实。也因此而激发诸多仁人志士为之鼓呼。游精佑、吴华英二人正是其中代表。对于二人八年来的正义之举。有关方面早早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这也就是为什么福建三网友为什么被诬告陷害为“诬告陷害罪”并超期延判之真实原由。
  福清爆炸案之鉴,福州诬陷案之师。国人当警惕,当敦促政府执法严明!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