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行途中,接到吴华英的妈妈周洪玉的电话。吴妈妈当然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不在家里,通常她会先打家里电话,若无人接,才打我的手机。对此我的解释是“因为急事,回趟老家……”相信吴妈妈那时候一定满腹狐疑。
吴妈妈上个月只身去了趟福州,她想在省上人大会议期间递状,吐露苦情。后获纸一张(收发回执),吴妈妈在电话里告诉了我这件事情,那口气似觉得自己八年来终于第一次亲手为一儿一女办了件实事。我听后于心不忍,没有敢告诉她这样的薄纸叫做“格式化”,叫做“政府收到了”,还叫做“办不办另论”,而在福建,更有一条叫做“得听上级指示精神”。您说我该对吴妈妈说这些个不?不是有句歌词吗——不是你不知道,这个世界变化快。就吴妈妈的理解能力,我没能指望她明白。
吴妈妈每次给我电话都要尾缀一句“谢谢你们为我儿女操心啊……我八年里搭进去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命就这么不好吗?”
5号,我被接送回乡探亲,到家就收到吴妈妈的邮件,我知道吴华英的电脑被抄走后,女儿杜梅就没有再能上网,而吴妈妈发个邮件得跑十多里找一家打印社给办。我在西安的家中没有传真,因此采用了263邮箱的邮件传真功能接收吴妈妈的上访信《帮人发帖 何罪之有》,因此纸面文字不整,为此誊写在下。
6日,吴妈妈电话里说(此刻他已经知道我的情况):我这次是想自己去北京上访了。我听后吃了一惊!那怎么可以呢?吴华英为弟弟冤情上访八年,14次赴京尚无进展,您一介老妪难道只凭一腔苦情就期盼获得同情么?
7日,西安第二天,刘晓原律师消息传来“福州市马尾区人检察院对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补充侦查完毕,将案件重新移送给了马尾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起因《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子和‘一篇只忠实记录严晓玲家属讲述立场,不代表记录者立场’视频录像引发的诬告陷害案究竟最后会以什么方式收场,尚不得而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7os.html
想到我此行仓促,未能将准备好的几十篇相关系列文稿带出北京,就此以吴妈妈的一封上访信为引说上两句。隐隐觉着正义与邪恶交手已是箭在弦上。中国的互联网正面临是禁,是罚,是疏,还是导。尤其面临那些一边高歌“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要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一边又视互联网这个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东西为洪水猛兽的人的百般阻断。福建网友言论案其重大意义也因而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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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发帖 何罪之有/周洪玉文
福建福清县女青年颜晓玲突然死亡,警方认为正常死亡,严母坚持女儿系多人轮奸致死,要求立案无果而不断上访。出于同情和帮助,用文章、视频的方式记录下严母的讲述在网上发布。福州警方以“诽谤终罪”抓捕了8个网民,不到一个月,又改为“诬告陷害罪”逮捕了其中3个,案件也由原来的“涉密案件”变为“普通案件”。该案被抓网民之多,罪名与案件性质变更之快以及被关押时间之长都创桶累案件的全国之首。
2009年7月1日凌晨零点,急促的敲门声把我惊醒,七八个穿便衣声称查户口突闯我家,既不出示证件,也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一阵翻箱倒柜,折腾了两个多小时后,搬走我家的电脑主机,把我的大女儿吴华英押到离福清市几十公里远的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派出所,把他铐在铁椅上,问为何抓人?告诉说:“你自己心里清楚。”还恐吓说,不招供要对他刑讯升级,被烤36小时后把她投进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才告诉是涉嫌“诽谤罪”。
后来,我们聘请的律师几次要求会见,都被警方拒绝。7月15日林洪楠律师收到一份《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写着:“因吴华英诽谤案涉及国家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决定,决定不批准申请人林洪楠回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吴华英。”荒唐的是,一边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不让律师会见,一边却把记者带进看守所随意采访。
吴华英后来对律师说:警方在提审时才告知是因“闽清严晓玲案”在网上发帖的事,却始终不告知诽谤了谁?因此我五次提审都是零口供。
7月31日马尾区公安局以“取保候审”放了五个网民后,以“诬告陷害罪”罪名,对吴华英等三人宣告逮捕,却又拒不告知诬告陷害了谁?只说“到了法院你就会知道”。律师问警方,罪名由诽谤变为诬告陷害,案件是否仍当做涉密案件办理?警方明确答复:改为普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诬告谁?陷害谁?”同样不予回答,却说“逮捕是由其他部门批准的”。
2009年11月11日,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然而,这起“普通案件”却不让媒体记者以及众网民旁听。法庭内根据严晓玲母亲林秀英的讲述,代写帖文和拍摄视频的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个网民被指控“传播虚假信息”犯“诬告陷害罪”受审。而“虚假信息”的口述者和视频的讲述着林秀英强烈要求出庭为三个帮助她的网民作证,被拒绝法庭大门之外,无奈,只能在法庭大门口接受众多记者的采访并摆出“女儿严晓玲被八人轮奸致死”的控告书,从早上六点多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多庭审结束。
律师们说“这太不可思议,林秀英没有被抓,反而是代写和录制视频的网民被抓。”庭审结束后,北京律师刘晓原以“太荒唐”、“太离谱”、“太可怕”对此案作了概括。
此案开庭已经四个月了,马尾法院以种种理由要求延长审限,律师们强烈要求汲取王帅、段磊等诽谤案的教训, 尽快释放三个网民,但至今案件仍悬而未决。
必须指出的是,八年多来,我女儿吴华英位替弟弟伸冤不断上访、告状儿屡遭当地警方的传唤和拘留。希望有关司法机关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执法、司法理念,还我女儿的自由和尊严,不要再找法整人。
控告人:周洪玉
2010年3月5日
原文:http://24hour.blogbus.com/logs/60088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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